成语:公冶非罪
拼音 gōng yě fēi zuì
解释 形容无辜蒙冤或入狱。
出处 春秋·鲁·孔丘《论语•公冶长》:“公冶长非罪也。”
语法 作宾语、定语;指无辜蒙冤
典故
《论语.公冶长》:“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南朝 梁 皇侃疏引《论释》载:公冶长懂鸟语,将黄雀相互召呼“到清溪食肉”的讯息告诉走失儿子的老妪,老妪找到儿子时,儿子已死。
冶长无端被怀疑杀人,入狱。
后遂以“公冶非罪”称人无辜蒙冤或获罪。
唐 刘禹锡《送华阴尉张苕赴邕府使幕》诗:“公冶本非罪,潘郎一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