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chū rù rén zuì
【解释】 指法庭裁判错误,把有罪的人认为无罪,把无罪的人认为有罪。
【出处】 《唐律·断狱》:“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例子】
【相关】百度“出入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