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

词语“沈钧儒”的意思和解释。

沈钧儒的概述

shěn jūn rú

ㄕㄣˇ ㄐㄩㄣ ㄖㄨˊ

词语解释

沈钧儒shěn jūn rú

(1875-1963)爱国民主人士,法学家。浙江嘉兴人。毕业日本法政大学。曾参加辛亥革命二次革命护法运动。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1935年发起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次年11月与邹韬奋李公朴等七人被国民党政府逮捕,时称七君子事件抗战爆发获释。1941年参加组织中国民主同盟。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声明坚决中国共产党合作建国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

网络解释

沈钧儒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1963年6月11日),浙江嘉兴人,字秉甫,号衡山。清末进士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道德新文化。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