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院长”的意思和解释。
拼音 yuàn zhǎng
注音 ㄩㄢˋ ㄓㄤˇ
词性 名词
类型 常用词
1.唐代御史、拾遗的别称。
2.唐时亦称翰林院学士承旨为院长。
3.即山长。旧时书院的主讲、主持者。清乾隆时改称院长。参阅清梁章巨《称谓录 · 书院掌教》。
4.宋元时对地方狱吏的尊称。
5.旧时小说中对仆从的称呼。
6.以院命名的某些机关、学校,其首长称院长。
1.唐代御史拾遗的别称。
2.各公私机构或学校,以院为名者,其最高长官称为“院长”。
例如如:“行政院院长”、“文学院院长”。
3.宋时的低阶军官,司缉捕之事。
例证《水浒传 · 第三八回》:“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做院长。”
院长,这一称呼泛指以院为名称的单位的主管人员,一般是某种单位的法定责任人,例如,法院的“院长”,医院的“院长”,敬老院的“院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