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缩屋称贞
拼音 suō wū chēng zhēn
解释 古时传说:颜叔子于风雨之夜,接纳因风而屋倒之邻家寡妇,使妇执烛,薪尽,又析取屋木以继。颂扬在妇女危难时不加侵犯。
出处 《北齐书•废帝纪》:“颜子缩屋称贞,柳下妪而不乱,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
语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为人处事
典故
《诗经.小雅.巷伯》“哆兮侈兮,成是南箕”汉毛亨“传”:“昔者颜叔子独处于室,邻之嫠妇又独处于室,夜暴风雨至而室坏,妇人趋而至。颜叔子纳之,而使执烛。放(至的意思)乎旦而蒸(古时以麻秸、竹、木作成的照明物)尽,缩屋(析取屋木)而继之。”(《毛诗正义》第九册)
《毛传》又载鲁男子闭户不纳室坏来托宿的嫠妇的事,《孔子家语.好生》亦载,而不载颜叔子事。
颜叔子纳之而使执烛,鲁男子闭户而不纳,可见是两回事。
但《滋阳县志》说,邻舍崩,一女子投之,叔子不容,女子宿于门下。
则又似乎是一回事。
故谈到“缩屋称贞”的典故时,一说又见《孔子家语.好生》。
本书判为是两回事,故《孔子家语.好生》所载“鲁男子”事另出。
后因以“缩屋称贞”颂扬不侵犯遭逢危难的妇女的品格,亦即称诵男子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北齐书.废帝纪》:“太子曰:‘颜子缩屋称贞,柳下妪而不乱,未若此翁白首不娶者也。’”明.陶宗仪《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妾”:“颜叔子独居,夜大雨。有女子投之,令其执烛,至明不二志。故千古以为美事。”
近义词 坐怀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