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
词语“判官”的意思和解释。
判官的概述
pàn guān
ㄆㄢˋ ㄍㄨㄢ
常用词
翻译
判官
- 英语 magistrate (during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mythological underworld judge
引证解释
判官
1.古代官名。 唐 · 代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均置判官,为地方长官的僚属,辅理政事。 宋 · 沿 唐 · 制,并于团练、宣抚、制置、转运、常平诸使亦设置判官。 元 · 代改为各州府设置判官。 明 · 清 仅州置判官,无定员。见《文献通考 · 职官十六》。
唐 · 韩愈 《董公行状》:“崔圆 为 扬州,詔以公为 圆 节度判官。”宋 · 徐铉 《稽神录 · 刘存》:“刘存 为 舒州 刺史,辟儒生 霍某 为团练判官,甚可信任。”清 · 王士禛 《池北偶谈 · 谈异五 · 两裴迪》:“一为 王鐸 辟租庸招纳使。 朱温 镇 宣武,辟节度判官。”
宋 ·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 · 除夕》:“教坊 南河炭 丑恶魁肥,装判官。”《水浒传》第四二回:“门前小鬼,折臂膊不显狰狞;殿上判官,无幞头不成礼数。”《古今小说 · 闹阴司司马貌断狱》:“﹝阎君﹞贵居王位,有左右判官,又有千万鬼卒、牛头、马面,帮扶者甚众。”碧野 《没有花的春天》第十一章:“这上面写的是蛇溜字,好像是阎罗殿上判官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