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
词语“楷书”的意思和解释。
楷书的概述
kǎi shū
ㄎㄞˇ ㄕㄨ
名词
常用词
引证解释
楷书
1.汉 · 字书体之一种。又称正书、真书、正楷。由隶书演变而成。以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故名楷书。始于 东汉,通行至今。 唐 以前,楷书亦兼指八分书与隶书。
《法书要录》卷七引 唐 · 张怀瓘 《书断 · 八分》:“﹝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唐 · 白居易 《游悟真寺》诗:“素屏有楷书,墨色如新乾。”明 · 瞿佑 《归田诗话 · 虞伯生草诏》:“﹝ 虞伯生 ﹞两目由是丧明,不復能楷书。”章炳麟 《新方言 · 释言》:“今人言楷书,皆知其义为楷法。”
2.指楷书吏。
宋 · 沉括 《梦溪笔谈 · 故事二》:“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録净而已。”宋 · 马永卿 《嬾真子》卷一:“唐 秘书省吏凡六十七人,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