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

词语“屯田制”的意思和解释。

屯田制的概述

tún tián zhì

ㄊㄨㄣˊ ㄊㄧㄢˊ ㄓˋ

词语解释

屯田制

中国古代利用农民士兵商人开垦荒废土地解决军粮、税粮的制度始于西汉边塞屯田三国曹操实行完备屯田制度,收效极大,唐以后各代对屯田称呼不一,元、明、清各代仍称屯田,明代屯田区域最广,清代时屯田渐成民田军屯亦废。

国语辞典

屯田制tún tián zhì

汉代以来政府利用军队或农民垦种土地,征取收成做为军饷的制度,称为屯田制”。分军屯、民屯、商屯

《明史 · 卷七七 · 食货志一》:“屯田之制。曰军屯,曰民屯。太祖初,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其法最善。”

网络解释

屯田制

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屯田始于汉武帝西域屯田,为军屯。建安元年 (公元196年) 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当年得谷百万斛。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农官募民耕种,为民屯。屯田之民免服兵役和徭役,称“屯田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