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

词语“审理”的意思和解释。

审理的概述

shěn lǐ

ㄕㄣˇ ㄌㄧˇ

动词

常用词

审判 审议 审批 审查

搁置

词语解释

审理shěn lǐ

审查处理案件

审理案件。

try; bring to trial;

引证解释

审理

1.审讯处理。

《金史 · 章宗纪三》:“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詔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寃狱,命奏事於 泰和殿。”《元典章 · 圣政一 · 肃台纲》:“所在官司不务存心抚治,以致军民困苦,或寃滞不为审理。”清 · 平步青 《霞外攟屑 · 掌故 · 裘文达公行述》:“甲申涂次,命往 福建 审理,復署仓场侍郎。”郭沫若 《初出夔门》三:“还是他在地方审判厅任事时候,有一次审理过一件盗案。”

2.亲王府的理刑官

清 · 王士禛 池北偶谈 · 谈献一 · 葛端肃公家训》:“﹝予﹞以为郡王府止有教授,亲王乃有审理, 弋阳王 虽理府事,爵实郡王据称添有审理,已为非分,今又卑薄教授,欲以审理辅导,理刑之官,非可兼辅导,若如所请,将来 陇 蜀 之请,又不知如何。”

国语辞典

审理shěn lǐ

审查处理。

《金史 · 卷一一 · 章宗本纪三》:“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冤狱,命奏事于泰和殿。”《福惠全书 · 卷二 · 莅任部 · 堂规式》:“堂上公事,及审理词讼,如有尊客赐顾,听事吏须婉词回复。”

网络解释

审理

审理,指审讯处理;审查和处理案件。语出《金史 · 章宗纪三》:“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寃狱,命奏事於 泰和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