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刑
词语“典刑”的意思和解释。
典刑的概述
diǎn xíng
ㄉㄧㄢˇ ㄒㄧㄥˊ
词语解释
引证解释
典刑
1.常刑。
《书 · 舜典》:“象以典刑。”孔 传:“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三国 魏 曹操 《选军中典狱令》:“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续资治通鉴 · 宋理宗绍定元年》:“自古败军之将,必正典刑,不尔,无以谢天下。”
2.见“典型”。
3.掌管刑法。
《汉书 · 叙传下》:“释之 典刑,国宪以平。”宋 · 陈亮 《廷对策》:“数年以来,典刑之官遂以杀为能,虽可生者亦傅以死。”
4.正法。
元 · 关汉卿 《窦娥寃》第三折:“我怕连累婆婆,屈招了药死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朝秘史》卷九:“若有违号令者,我认得的,便拿将来;不认得的,就那里典刑了。”明 · 无名氏 《白兔记 · 团圆》:“若把我哥哥典刑了,奴家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5.指受刑法。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典刑
典刑,汉语词语,读作diǎn xíng,解释为常刑、掌管刑罚或受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