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

词语“附加刑”的意思和解释。

附加刑的概述

fù jiā xíng

ㄈㄨˋ ㄐㄧㄚ ㄒㄧㄥˊ

词语解释

附加刑fù jiā xíng

见“从刑”。

翻译

附加刑

  • 德语 Nebenstrafe (Strafrecht)​

国语辞典

附加刑fù jiā xíng

附属主刑刑罚。如褫夺公权、罚金没收等。

网络解释

附加刑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内容的刑罚方法。

关于罚金的裁量原则,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附加适用。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